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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安徽省交控工业化建造有限公司前江基地建造项目(阶段)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安徽省交控工业化建造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前江产业园区金源西路与前江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人:朱飞18326638969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控工业化建造有限公司前江基地建造项目(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前江基地建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建设地点:

根据评价检测结果、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以及对接触情况的综合分析,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矽尘、水泥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戊烷、己烷、手传振动、噪声、电焊弧光

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前江产业园区金源西路与前江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控工业化建造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预制品制造属于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钢结构制造属于C33金属制品业中C33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约174940.9平方米,建设1#车间、2#车间、油漆打砂车间、搅拌站、油漆库房等,形成年产20万立方米预制件和2万吨钢结构生产能力。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鲍功民、黄春花、江龙云、梅占平、章苹苹、何学锋、吴晖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黄春花、何学锋2024.1.1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朱飞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2024.4.23~2024.4.25

实验室检测人员:江龙云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评价检测结果、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以及对接触情况的综合分析,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矽尘、水泥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戊烷、己烷、手传振动、噪声、电焊弧光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粉尘检测结果评价

其他粉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2个检测点,采集样品18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其他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电焊烟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6个检测点/对象,采集样品54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绑筋、组装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焊接电焊烟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存在超过限值要求情况。

超标原因分析:钢结构焊接环境相对封闭时,通风不良,有害物质不易扩散。

水泥粉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1个检测点/对象,采集样品18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水泥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矽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1个检测点/对象,采集样品6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矽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砂轮磨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2个检测点/对象,采集样品18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砂轮磨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6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54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除焊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存在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岗位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钢结构焊接环境相对封闭时,通风不良,有害物质不易扩散。

3.氮氧化物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6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54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氮氧化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臭氧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6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54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气最高允许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一氧化碳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6个检测点,定点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苯、甲苯、二甲苯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2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18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2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18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8.正己烷、戊烷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2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18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正己烷、戊烷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9.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34个检测点,涉及21个工种,检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除钢筋绑扎、组模绑筋、预制工、下料、下坡口、组装、焊接、打磨工种外,其余工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超标原因:钢筋绑扎、组模绑筋主要受上螺栓产生的噪声影响,造成噪声超标。预制工主要受振捣产生的噪声影响,造成噪声超标。下料主要是下料过程产生的气流噪声及周边环境噪声影响。下坡口主要是打磨产生的噪声影响造成噪声超标。组装、焊接工序本身噪声较大,工序交织,噪声叠加。打磨主要是打磨过程产生噪声较大。

10.电焊弧光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6个检测点,涉及4个工种,检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各工种接触电焊弧光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11.手传振动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4个检测点,涉及4个工种,检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各工种接触手传振动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评价检测结果、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以及接触情况等的综合分析,钢筋绑扎、组模绑筋、预制、下料、下坡口、组装、焊接、喷砂、油漆等作业点需作重点防护,为本项目的关键控制点。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关键控制岗位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对以上岗位进行定期与日常监测,对相关防护设施进行定期与日常的维护与保养。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增强防护意识,并督促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通过此次评价,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遵循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措施,基本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出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卫生方面的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4年6月30日,安徽省交控工业化建造有限公司组织3名职业卫生专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安徽省交控工业化建造有限公司前江基地建造项目(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议,并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生产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报告》的介绍,审阅了《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并到现场查看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状况,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由安徽明诚科技有限公司(资质编号:(皖)卫职技字(2021)第34号)编制,其资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该报告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等文件规范的要求。

二、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议优化如下:

1、报告部分

1)补充GBT10171、GB14444等相关评价依据,并完善喷漆、搅拌站等相关检查评价内容。

2)完善原辅材料一览表,补充减水剂成分并辨识是否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补充公辅工程相关设备设施清单及操作方式。

3)补充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说明及流程简图。

4)补充噪声超标原因分析,完善通风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调查评价。

5)勘误补充其他错漏之处。

2、现场部分

1)加强厂区内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及有效使用;加强员工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管理。

2)完善辅助用室(更衣室、更衣柜、休息室等)的设置。

3)按“2014年111号”文件规定,完善办公场所和作业场所公告栏的设置内容。

4)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牌,并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

综上意见:企业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上述意见和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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