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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安徽池州市牛头山镇  

联系人:王治坤13856647955

项目名称:2#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2#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性质:项目总投资:24998.14万元

项目规模:4500t/d水泥熟料

建设地点:安徽池州市牛头山镇

建设单位: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2#4500t/d熟料线进行综合节能技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烧成系统节能降耗改造,第四代篦冷机改造,VG立式锅炉系统代替PH-J卧式锅炉系统等改造。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鲍功民、黄春花、江龙云、梅占平、章苹苹、何学锋、吴晖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黄春花、何学锋2024.3.10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2024.3.43.6

实验室检测人员:胡海兵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评价检测结果、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以及对接触情况的综合分析,本项目电焊烟尘、其他粉尘、二氧化碳、氯化氢及盐酸、氧化钙、肼、吗啉、氢氧化钠等不作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灰石粉尘、矽尘、煤尘、水泥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粉尘

石灰石粉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3个检测点,采集样品42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石灰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矽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6个检测点/对象,采集样品90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矽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煤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3个检测点/对象,采集样品36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煤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水泥粉尘: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3个检测点/对象,采集样品30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水泥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一氧化碳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3个检测点,定点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氮氧化物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2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12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氮氧化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二氧化硫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2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12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氨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3个检测点,定点检测,采集样品18份。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氨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本次评价检测,共设置50个检测点,涉及15个工种,检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汽轮机巡检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评价检测结果、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以及接触情况等的综合分析,砂岩取料机、铁矿石取料机、辅材取料机、2#仓顶、砂岩、辅材运输皮带,原料磨、风机、磨机、煤磨一楼、窑头,窑尾,回转窑,篦冷机,篦冷机油泵,篦冷机风机、锅炉给水泵,空压机,凝结水泵,2#机组加药点,汽轮机房二楼等作业点需作重点防护,为本项目的关键控制点。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关键控制岗位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对以上岗位进行定期与日常监测,对相关防护设施进行定期与日常的维护与保养。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增强防护意识,并督促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通过此次评价,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遵循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措施,基本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出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卫生方面的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4年4月13日,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3名职业卫生专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议,并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生产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报告》的介绍,审阅了《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并到现场查看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状况,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由安徽明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K皖]卫职技字[2021]第34号)编制,其资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该报告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 JB -2014-003)等文件规范的要求。

二、专家组同意该报告通过评审。建议优化如下:

1、报告部分

(1)核实劳动定员定岗情况,完善原辅材料-览表,设备一览表(补充主要生产设备、公用工程设备及操作方式)。

(2)细化生产过程及公辅工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标识等评价内容。

2、现场部分

(1)加强防护设施维护及有效使用和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穿戴的管理。

(2)按规范落实更衣柜设置。

(3)建议高噪音区域醒目位置增加设耳塞取用器。

(4)完善车间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等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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