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YP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2×320MW机组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 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池州市江口工业经济开发区清风东路 | 联系人 | 陈忠会13866806021 |
项目名称 | 一期工程2×320MW机组 | ||
项目介绍 | 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20MW机组于2003年11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5年9月和12月投产发电。该发电机组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未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设计阶段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项目试运行阶段也未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于2013年12月委托了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首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出具了《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于2017年12月委托了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第二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出具了《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2018年3月);于2021年1月委托安徽明诚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第三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出具了《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原皖安监健函〔2017〕60号)的要求,经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认为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已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建议的现状评价时间的,应当委托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现阶段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明诚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
参与项目 | 杨洋、金叶、章平平、梅占平 |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杨洋 | 建设单位 | 陈忠会 |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 宁跃纲 | 建设单位 | 陈忠会 |
实验室检测人员 | 宁跃纲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矽尘、煤尘、石膏粉尘、噪声、工频电磁场、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盐酸、氢氧化钠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本次评价检测,生产性粉尘共设置18个检测岗位,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所有接触粉尘岗位的员工8h工作日接触粉尘(总尘)及粉尘(呼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不超标,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评价检测,噪声共设置34个检测岗位,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所有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均不超标,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评价检测,高温设置了4个检测岗位,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各岗位接触高温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评价检测,工频电磁场设置了1个检测岗位,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电气巡检工接触工频电磁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评价检测,氢氧化钠、盐酸设置了1个检测岗位,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设置了3个检测岗位。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所有检测岗位接触化学物质或有毒物质的浓度均不超标,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归类于/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1、电力生产(火力发电、热电联产、核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定期对除尘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其收尘效率,确保其有效运行。 2)所采取的排风系统、通风换气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定期保养、维护,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护。 3)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并定时清理设备上沉积的粉尘。 4)用人单位生产区域存在有限空间,因此在有限空间内进行作业时,应携带便携式报警装置及呼吸器,并保证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作业时应加强通风排毒。 5)应定期开展安全及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6)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7)减少员工的现场作业时间,并且为劳动者提供安静、干净、舒适的休息区,使劳动者定期远离工作场所噪声。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一)报告部分 1.工程运行情况完善三年来设施变化、人员流动情况,评价设施变化符合性、员工流动性及上岗、离岗体检、员工复检落实情况。 2.完善工艺过程描述(包括三废处理),核实过程涉及的物料的调查及评价。 3.核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 (二)现场部分 1.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办公区增加公告栏。 2.按要求对使用盐酸、氢氧化钠等腐蚀物料场所设置洗眼冲淋等应急设施。 3.加强员工个体防护穿戴,依据规范完善员工休息室、更/存放衣室。 4.加强外协人员管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综上意见:企业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上述意见和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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