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KP安徽赛芙利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安徽赛芙利食品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池州高新区康庄路74号 | 联系人 | 章新启13155667827 |
项目名称 | 年产11500吨休闲食品项目 | ||
项目介绍 | 本项目于2019年经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备案(贵发改备[2019]4号),总建筑面积126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1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180万元。新建生产区、仓储区等功能分区,新增年产11500吨休闲食品能力。 目前公司经营证照手续齐全,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均达到了设计要求,工艺指标、产品产量和质量稳定达标,主要生产设备、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状况稳定。 该用人单位厂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生活设施。现有主体工程:标准化厂房9402m2;辅助工程: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公共厕所等 | ||
参与项目 | 方琛、钱立军 |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方琛 | 建设单位 | 章新启 |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 徐佳 | 建设单位 | 章新启 |
实验室检测人员 | 宁跃纲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谷物粉尘、噪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本次评价检测,生产性粉尘共设置2个检测岗位/工种,2个定点。采集粉尘样品共19份,其中1份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岗位/工种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值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 2.1-2019) 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评价检测,噪声共设置10个检测岗位/工种,10个定点。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噪声8h等效声级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归类于/三、制造业/(一)、农副食品加工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在下期管理人员培训时安排人员进行培训取证 2)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建议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4)对未进行体检的接害人员进行安排职业健康体检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陈天旺、潘树生、周正节 评审意见:一、报告部分 (1) 完善原辅材料一览表、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2) 核实定员定岗、接害人数并完善职业卫生体检符合性评价内容。 (3) 补充冷库、制冷机房职业危害评价。 (4) 补充设置气体防护点建议。 (5) 勘误其他相关错漏之处 二、现场部分 (1)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并有效使用;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告知牌等标志标识。 (2)未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仪。 (3)按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体检数目、项目、性质、周期及复检等要素落实好健康监护制度。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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