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KP安徽恒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邻氯苯腈、2000吨N,N-二甲基苯胺、2000吨2-氰基-4-硝基苯胺、600吨四乙基米氏酮医药中间体及年产9000吨2-乙基己酸、2000吨邻羟基苯腈项目(二期工程)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验收评审时间:2024年03月30日 主持人:黄 应, 评审验收人员:陈天旺、赵月波、班风俊 评价结论: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电焊烟尘);有毒物质[硫酸、氢氧化钠、甲醇、氯化氢及盐酸、二氯甲烷、氧化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柴油、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等。 通过此次评价,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遵循了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措施,基本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本项目应继续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因此,本报告认为建设单位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出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验收审查意见: 一、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由安徽明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皖〗卫职技字【2021】第34号)编制,其资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等文件规范的要求。 二、专家组同意该报告通过评审。建议优化如下: (一)报告部分 1.核实定员定岗符合性评价。 2.补充取样化验员职业危害接触水平并提出相应建议。 3.细化各项检查表;完善附图附件。 (二)现场部分 1.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告知牌等标志标识。 2.核实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数量与设计一致性。 3.按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体检数目、项目、性质、周期及复检等要素落实好健康监护制度。 4.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综上意见:企业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上述意见和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评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评价单位已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报告》。建设单位已按专家组对现场部分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已经评价单位予以确认。 |